关于使用综合交易类项目国产化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21 04:46
信息来源:市本级
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招投标数字化转型发展要求,推进国产化信息系统应用,按年度工作计划,拟于7月起在我市综合交易类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推广使用国产化系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范围
自7月22日起,根据《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工作指引》(杭国资发[2024]6号)进场交易的综合交易类项目的招标投标均使用国产化系统。7月22日前,已在原系统发布招标公告或已完成监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可在原系统办理后续业务直至流程完结。
二、系统访问方式
监管部门、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CA证书登录,仔细区分原系统与国产化系统业务入口,并按权限进行操作。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18003/#/index)
三、编制招标文件
各交易主体应使用平台提供的《综合交易(国企)项目招标文件范本》v3.0电子交易国产系统版示范文本,规范编制招标文件。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NewsShow/Home?id=ba5147f7-dc0e-4f8d-830a-9bee2e7920c5&ModuleID=108&AreadID=72#)
四、注意事项
1、招标人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招标需求契合实际,条件设置合法、合规,并全程参与招投标管理。
2、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督,重点监督开标、评审程序合规性、专家履职情况及异议、投诉处置情况等。
3、招标代理机构须严格按v3.0范本编制招标文件,重点核查资格条件、评分标准、技术参数等内容;做好评标辅助工作:评审开始前,向评标委员会完整说明项目背景、关键条款、评审重点及系统操作注意事项,确保专家全面理解评审要求;评审结束前,对评分汇总、否决投标条款适用性、计算错误等关键环节进行交叉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评审结果。
4、实施综合交易类项目的分中心,可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并做好相关培训、数字见证、档案归集等工作。
5. 交易主体请联系以下部门人员,进行咨询反馈。
业务问题:
业务受理处:阮工:89587859
综合交易处:徐工:89587851
技术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联系系统运维团队。
联系电话:400-696-0866;89587806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招投标信息系统的使用工作,确保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开展。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杭州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