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评定分离”改革试点 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4-01-03 14:30
信息来源:上城
近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完成“望江单元兴隆路(望北路一秋涛路)桥梁工程项目”定标工作。作为《上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指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定标指导规则》)实施后的首个评定分离项目,标志着上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

以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为原则,《定标指导规则》统一评定分离项目的评标方式、定标要素和定标方法,强调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不排序,实现招标人的权责对等,促进招标活动的充分竞争。
以标准化建设为核心,《定标指导规则》规范“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登记表”“定标委员会签到表及有无需要回避确认”、定标纪律等9项内容,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奠定坚实基础。
以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为基调,《定标指导规则》压实招标人责任,要求招标人对整个招标和定标过程负责。招标人要建立完善的定标机制和内控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下一步,上城交易中心将持续深化招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不断推进招投标制度创新,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从严规范招投标行为,全力构建权责统一、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