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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易类项目进场交易指南

发布日期: 2022-08-19 10:57 信息来源:市本级

一、项目界定

综合交易项目是指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除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产权之外的项目,目前平台主要是指《目录》E类中所列项目。

二、项目申报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先进行网络申报,携带纸质资料至业务受理处(服务大厅窗口)申报,并上传招标公告。

2.项目报名截止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至服务大厅自助机打印领取报名名单,并携带开评标联系单至业务受理处预约安排开评标时间、地点。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报名截止后上传招标文件PDF电子版(监管部门备案),按要求组织落实招标答疑或形成答疑文件(补充文件)并上传。

三、投标报名(仅适用于报名项目)

投标人至服务大厅窗口报名。

四、开标评标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要求组织、主持开标活动。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须打印好《投标保证金缴纳确认汇总表》送至评标室。遇由招标人推荐评标专家的项目,须将纸质专家签到表送四楼专家签到处。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须配合交易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做好项目交易情况记录,评标完毕后将开评标情况记录表、交易异常情况抄告单(若有)送综合交易处(1011室)。

5.开标、评标的全程,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应着红马甲。

五、评标专家抽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持专家抽取申请表(甲方盖章)至服务大厅2号窗口办理评标专家抽取事宜。

六、中标公示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电子版中标公示送综合交易处(1011室)进行网上公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中标通知书送综合交易处(1011室)进行项目归档,同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发布招标结果公告。

七、保证金退付

中标人保证金退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中标人退还保证金,中标人携带相关资料在平台银行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退付事宜。

未中标人保证金退付: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携带相关资料在平台银行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退付事宜。

其他情况退付:经监管部门确认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携带相关材料在平台银行窗口办理。

八、其他事项

1.有关项目延期、中止、终止等情况,招标人应持监管部门书面意见联系综合交易处办理;有关红马甲事宜联系一楼大厅保安处。

2.交易过程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执行现场管理有关制度、操作流程,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有违上述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予以制止并按照规定抄告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异议之处予以解释;遇反映招标文件有歧视性、不公正、违背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应立即向监管部门反映,并由监管部门及时作出处理。

4.咨询电话:

综合交易处:0571-89587851

2号窗口: 0571-89587827/85987888

银行窗口: 0571-85987805/85987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