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标保证金退付的公告
2022-11-04 16:24
关于投标保证金退付的公告
各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杭审管办〔2020〕29号)有关规定,现就公共资源交易办专户投标保证金退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原则上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90天。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各有关单位按规定要求凭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付,凭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付。
二、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清退的投标保证金,项目招标单位须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提交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同意的书面情况说明。
三、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则上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满后对到期的投标保证金集中按原收款路径退还给投标人。
四、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有变化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办理变更。若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办理地点:上城区之江路92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保证金窗口。
咨询电话:0571-85085377或85085379。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4日
附件信息:1331202388919386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