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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村社组织采购进入“云时代”

2021-11-01 14:55

  富阳区加快“政采云”平台向村级延伸,《富阳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1月10日正式施行,将区内村社组织的货物和服务采购纳入“政采云”网上交易电子平台,开启村级采购新模式。
    村社组织的货物和服务采购,纳入“政采云”电子卖场
   《办法》施行后,村社组织货物、服务采购交易范围和方式发生了变化。
    村社组织货物、服务采购限额由3万元调整至30万元。明确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可通过村务联席会议程序或“五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集体决策确定实施单位,简化交易流程。
    村社组织采购纳入“政采云”电子卖场。按照《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村级组织实施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限额以下的各类项目(30万元以下),除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外的,应当通过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电子卖场”(含网上超市、网上服务市场、分散服务市场等)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自行采购;“电子卖场”未上架的或因客观原因不适宜采用“电子卖场采购”的,经所在乡镇(街道)同意,也可以自行采购。
    以前,村级组织货物、服务采购方式不够合理,3万元以上即要求公开招标且最低价中标,程序复杂、周期长、效益低。纳入“政采云”电子卖场后,村社组织将节约采购时间,也能更便捷地采购优质的货物与服务,共享数字化改革红利。
    富春街道率先试点,节约采购时间50%以上
    为将“政采云”平台向村级延伸,按“先行试点,由点及面”的原则,富阳区在富春街道率先进行试点。
    2019年8月,富阳区将富春街道所辖35个社区30万以下的货物采购纳入“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通过在“政采云”平台开通社区专户,经所在街道审批确认,社区可自行在“政采云一网上超市”选购。成功规范了社区采购工作,厘清了街道和社区采购工作职责,大大压缩了采购时间、节省了采购代理费。
    截至目前,富春街道社区累计成交订单548个,采购成交金额2254.9万元,采购资金节约率10%以上,节约采购代理费用100余万元,节约采购时间50%以上。
    全网留痕在线监督,用数字化助力共同富裕
    昨日(10月28日),富阳召开村(社)组织“政采云”电子卖场采购业务培训会,就采购新规、采购目录和系统操作进行深入讲解,全区364个村社组织近400名“政采云”电子卖场管理人员参加。
    用数字化为富阳的乡村振兴、共同富裕赋能。《办法》实施后,村级组织采购将更加规范,可以全网留痕、在线监督,大幅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加快项目进度。下一步,还将广泛听取村社组织对“政采云”电子卖场的意见、建议,推动村社组织货物、服务采购向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
    据了解,乡镇(街道)负责政府采购的相关职能科室将加强本辖区村社组织政采云“电子卖场”的应用管理,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
交易管理科